化学化工系本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丰富学生活动的目的,以“服务社团繁荣校园文化”为宗旨,同时以“务实、创新、规范、高效”为行为准则,组织学生依托专业特色成立社团。化学化工系要求挂靠社团通过自身的努力工作,与全体社团成员一道,为繁荣校园文化、活跃学术气氛、培养“四有”新人的目标而努力,最终实现为同学拓宽成才渠道、创造成才环境的目的,切每个社团均配有指导老师一到两名,并会定期指导各社团开展活动。
(一)学生社团活动管理制度
1.各社团经批准成立,有组织开展社团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2.开展学生社团活动必须遵循安全详细安排的原则。
3.学生社团与校外单位联合举办活动和邀请校外人员来校评价活动,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呈报系部领导查看,是否可以举行活动。如果可以的话,然后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
4.社团活动一般限于课余时间进行。任何社团成员参加社团活动,如与本级、班集体活动有冲突要请假,需要酌情处理,不得强制要求。
5.各社团开展大型活动前,必须至少提前十天把详细的活动计划送交系部审查。
6.各社团开展大型活动后应及时做好总结和写好相关报道(图文)并以书面形式送交系部备案,作为各项评优的依据。
(二)社团成员的招募及管理制度
1.各社团每学期公开招募社员一次,招募时间(原则上为开学前三周)地点等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确定后通知各社团,各社团需制定详细招募社员方案报上经审定,上报系部后实施。
2.各社团需在公开招募社员前一周在指定位置张贴醒目招募广告,招募广告,条幅需经审定通过后方可张贴。
3.各社团招募的社员需认真填写报名表,所留取的成员收集信息,社团负责存档保留。
4.严格按照社团章程对该社社员进行管理,社员在活动中出现违反校规校纪行为,除按照该社章程进行处理外,还需要交于系部进行问题解决。
5.无我系的审定及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各社团理事会不得以任何形式介绍,带领社员到校外参加任何性质的活动、学习、比赛等,也不得擅自邀请校外人员到校内参与任何形式的活动,一经发现,通报批评该社团负责人。
(三)学生社团经费管理制度
1.学生社团及其它办刊物的经费,一部分由学校给予适当专门拨付,其余由社团自筹(如交纳会费、个人捐助等),或由校有关单位和部门资助等方式解决。凡接受校外资助的,事先须上报校团委审批,未经同意,不得接受。
2.学生社团申请活动经费,先由社团联合会审批,再报系部审批,再报校团委审批备案。
3.各社团向学生社团联合会申请经费,必须在活动前提交详细活动计划和经费预算,经学生社团联合会同意,方可开展活动并在活动结束后凭正式发票报销。
4.各社团收取会员费,必须将收取标准和总数上报给学生社团联合会备案,在使用上必须合理地具有完备的手续。
5.学生社团活动费只能用于社团活动方面,不得挪作他用,否则主管部门可视情节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拘罚另外情节严重,涉案金额大者,可移送公安机关。
(四)学生社团的奖惩制度
1.为了鼓励学生社团朝着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我系对在社团活动中成绩显著的社团和成员给予表彰。
2.对社团及成员的表彰形式主要有:口头表扬、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等。
3.对违反我系社团条例的有关条款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以相应处罚。
4.对社团成员的处罚形式主要有:口头批评、通报批评、系级处分等。
5.对整顿审查的社团,在规定期限内有显著进步的,可解除审查;屡教不改者进行解散。
6.我系部每年对挂靠社团进行综合评估,评选一个“优秀社团”,对社团负责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7.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我系将责令其停止活动,进行整顿。
(1)活动范围与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不符;
(2)财务制度混乱;
(3)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的;
(4)社团执行机构有严重违纪行为;
(5)社团成员盗用社团名义进行活动;
(6)其他应当进行整顿的情形;
(7)在登记活动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社团;
(8)社团举办的活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
(五)学生社团换届制度
1.鉴于新老负责人交替的实际需要,社团在一定时期内举行换届选举。
2.社长和副社长及各部部长的换届工作实行原社长推荐制度和自己推荐制度,新社长由原社长推荐,新副社长由社长推荐,有意向的成员同样参加竞选,有其他成员投票来选择出来。
3.各部部长经社团成员大会选举产生,临时需要的可暂由社长任命。
4.成员1/3以上或社团成员的半数以上要求社长改选的,社长必须接受。
5.成员1/3以上反映某部部长不称职,社长有权终止其工作,并组织新的选举。
6.学生社团换届大会召开前一周需向系部申请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