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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学化工系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

    2019年05月10日 09:34 供稿: 编辑: 点击:[]


    为了切实加强我系的教学管理,全面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提高全系教师的执教态度、教学水平(包括实验教学水平),加强教师之间的相互学习与沟通,使教学督导经常化和制度化,特制定化学化工系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

    一、督导小组组建情况

    化学化工系教学督导组主要负责本系的教学督导工作。教学督导组组长由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管理经验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担任,组成人员由高级、中级、初级教师组成,共 5 名。

    二、督导小组工作职责

    根据系部制定的教学管理制度,对教学工作的主要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评价、指导,监控教学质量,促进我系的教学和教学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一)教学督导执行检查性听课制度。

    了解上课教师的教学进度、课堂教学、实验教学、课程大纲、教案、作业批改、学生答疑及实验报告的批阅、实验操作是否规范等。及时对教师的教学方法、教学态度、教学材料及授课内容等提出改进建议。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16 次,每次听课不少于一课时。

    (二)毕业生论文督导。

    主要分前、中,后三个阶段。前期包含:题目收集与审定、学生选题、确定指导教师、下达任务书、开题等;中期包括:工作进度、教师指导、学生出勤和作风、质量状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已采取的有效措施等;后期包含:设计

    说明书(论文)质量和规范、答辩资格审查、答辩准备、答辩过程、成绩评定、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资料整理存档等。

    (三)督查教研活动情况。

    每个教研室每学期开不少于 10 次教研活动。内容包括:教学研究、观摩听课、校外考察学习、教学与学术会议等。

    (四)督导期末考试情况。出题、命题审核、印题,成立阅卷工作小组、复查小组等,组织各教研室人员。老师熟悉并分析题型,按照标准答案,确定统一的评分标准、 成绩评定、试卷复查、装订、保存等。

    (五)实训课督导。

    根据实训大纲,实训指导书,实训方案,实训计划和进程计划,做好实训记录;遵守实训规则,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记入实训成绩(占 30%) .要求学生按规程进行操作和训练,确保人身安全和器具设备不受损坏,指导学生正确使用训练器具,掌握操作技能,分析实训结果和撰写实训报告,使学生树立严肃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培养实际技能,

    (六)实习督导。

    根据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制定实习大纲、实习鉴定表和实习任务。实习任务包括实习总结、实习日记、社会调查报告、教案等。对于带有一定危险性的工种,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完成大纲规定的实习任务,解答学生在实习中遇到疑难问题。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定,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学校报告。重视实习成绩的考核。

    (七)期末总结。

    每学期结束前周写出本学期的工作总结。提出改进意见。

    三、督导遴选条件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关心校、系发展,熟悉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

    策、法规,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

    (二)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管理经验,有良好的教学研究能力和工作协调能

    力,有较强的教学评估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三)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廉明、作风正派、师德高尚。工作认真负

    责,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望。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教学督导任务。

    四、督导考核办法

    (一)督导工作组织与领导,由学期督导计划,总结,督导例会等组成;(二)教学秩序检查,由日常各项教学检查,教学动态反馈等组成;

    (三)教学质量评价,由听课评课、召开座谈会等组成。

    督导小组成员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教学督导任务。根据系(部)教学督导工作业绩情况发放一定的工作酬金。

    本办法归化学化工系负责解释。

    附:教学督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田海玲

    组 员:康艳珍 李 蜂 霍宇平 王国斌

    2019 年 5 月 10 日

    化学化工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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