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业教学需要,经党政联席会、教研室工作会议研究讨论,决定对各专业所开设的实验项目、各门实验课程教学大纲进一步完善使其更加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要。
一、实验室
本实验室能够开出的实验项目名称、课时数、项目内容、实验原理、操作方法、操作步骤由实验教师和实验员共同研究讨论、实际试做最后决定,确定实验项目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实验室开出实验项目总课时数能够满足全系六个专业的课程实验的最大需求,每个实验项目对学生的实验技术训练必须有所侧重,避免任何两个实验项目之间高度相似,全部实验项目要涵盖该课程要求学生掌握的全部技术知识点。
(二)实验室开出的实验项目应当包括验证性实验(不得超过实验室开设实验个数的30%,每个实验项目课时数不得超过2学时)、综合性实验(不得低于实验室开设实验个数的60%,每个实验项目课时数不得超过6学时)、设计性实验(不得低于实验室开设实验个数的10%,每个实验项目课时数不得超过20学时)。
(三)确定实验项目时,一定要本着科学合理、实用够用的原则(既能够满足全面训练学生的各种操作技能,又要考虑安全、污染、节约等),在试剂的选择、用量等方面一定要既考虑实验效果,又考虑经济实惠,杜绝一切浪费、低效现象发生。
二、实验课程
实验课程分为专业基础实验、专业实验及专业综合训练三部分。其中,专业基础实验和专业实验分为验证性实验和综合性实验两部分,专业综合训练必须是设计性实验。
课程实验教学大纲要求开设的实验项目必须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在实验室确定开出的实验项目中选择,选够本专业该门课程需要的总课时数即可。
三、实验教师对实验项目指导工作建议
根据实验教学特点,建议每个实验室按照实验项目总课时数和实验指导教师人数进行合理分配,一个指导教师固定指导某几个实验项目、并在相对固定的时间内完成指导全系需要开设的全部实验指导工作。
四、实验课排出的优先原则
计划从下学期起,按照实验课程优先的原则进行排课,课时数较多的实验项目,可以安排一下午进行实验,但如果遇到6个课时的实验课程,由指导教师和实验员协商,可以打破正常教学时间,从中午一点上到晚上七点结束。其它理论课在实验课排好后再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