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教师作风建设,更新师德观念,规范师德行为,提升师德水平,强化师德素质,我系坚持把教师师德教育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的精神。按照学校《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进一步引深师德师风专项整治的工作安排》的要求,结合《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和《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教监[2014]4号)、《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晋教人[2013]59号)和《吕梁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院政[2013]20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实际,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范围
系所有事业编制、人事代理等教师岗位人员,包括教师、实验教师、专职辅导员。
二、考核内容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包括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学术道德、工作生活作 风、其他等五个方面,共 25 种类型。
(一)思想政治
1. 在网站、社交媒体、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中散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违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错误言论,危及意识形态安全的;
2. 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3. 在课堂教学、学术讲座、研讨会、论坛等活动中,散布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妄议中央,发表有损社会稳定、学校声誉和学生稳定等反动或不健康观点和言论,传播道听途说传言的;
4. 传播低级庸俗文化,传播非法出版物的;
5. 接受境外资助从事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 接受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境外邀请、奖励的。
(二)教育教学
7. 违反《吕梁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有关师德行为规定且认定为Ⅰ级教学事故(重大教学事故)的;
8. 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兼职兼薪的;
9. 在招生就业、推优评先、奖(助)学金评定、学生入党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的;
10. 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言行的;
11. 在申报岗位、项目、荣誉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三)学术道德
12. 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
13. 利用科研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14. 在学术活动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吞、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拼凑、篡改科学研究实验数据、结论、注释或文献资料等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的;
15. 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和妨碍他人科学研究活动的;
17. 参与或与他人合谋隐匿学术劣迹、学术造假的;
18. 利用权威、地位或者掌控的资源,压制不同观点,限制学术自由,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
(四)工作生活作风
19. 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的;
20. 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宴请的;
21. 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的;
22. 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的;
23. 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的;
24. 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25. 参与嫖娼等色情活动的;
(五)其他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工作纪律及职业道德的行为。
26. 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
27. 不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的行为;
28. 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
29. 教职工学习、例会等活动,无故缺席、迟到者;
30.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不按要求书写政治学习、会议笔记及心得体会者;
31. 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32. 教育教学工作不认真,学生问卷调查满意率低于80%者;
33. 泄露试题、擅改学生成绩者;
34. 上课时处理个人事务(擅离岗位、接听或拨打手机等);
35. 上班期间从事与本人教育教学无关的内容和活动(打游戏、聊天、网上看电影等等);
36. 不执行课程计划,随意占课和上课的;
37. 上课迟到早退或有旷课行为的;
38. 监考迟到或监考不认真,做与考试无关的事;
39. 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外出超规定时间的;
40. 同事之间搞不团结,拉帮结派,破坏团结,干扰学校工作的;
三、考核标准
(一)将师德规范考核贯穿于日常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人才引进、课题申报、职称评审、导师遴选、社会服务等全过程。
(二)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三)考核当年有上述 5 类规定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四、考核程序和办法
化学化工系党总支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按照党管人才、依法治教、依法执教和严格管理监督与激励关怀相结合的原则,制定了详细的考核指标,对本系部教师师德师风进行严格的考核。
(一)成立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
成立化学化工系党总支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
考核小组组长:薛金辉
考核小组副组长:王中慧、薛文、李志荣
考核小组成员:张改清、王丽芳、任列香、周 慧、刘奋照、金 铎
(二)个人承诺书
化学化工系党总支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系部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和宣传工作,严格要求教师岗位人员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把良好的师德师风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中,组织教师岗位人员签订《吕梁学院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
(三)组织评议
化学化工系党总支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每学期末组织本系部教师和学生开展师德评议。
教师自评。每学期末根据本学期师德师风方面的履职情况,教师岗位人员对照考核内容,逐条进行自我评议,并填写《吕梁学院教师师德师风有关事项报告表》一式两份,一份交人事处备案,一份本部门存档。
教师互评。以教研室为单位,对照考核内容,组织教师互相评议。
学生评教师。由系部组织以问卷、座谈、个别谈话方式, 向学生调查教师师德师风情况。
(四)综合评价
1. 学期评价
化学化工系党总支师德师风考核小组根据组织评议情况,结合教师个人平时的师德表现,对每位教师岗位人员每学期师德师风遵守情况作出客观的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填入《吕梁学院教师师德师风有关事项报告表》中“党总支审查结果”一栏,交回学校师德师风考核领导组办公室。其中对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行组织谈话、思想教育、提出改进意见,并将不合格人员的相关佐证材料上交学校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办公室。
2. 学年度评价
每学年度末,化学化工系党总支师德师风考核小组根据两学期的综合评价,审议并确定学年度最终的考核结果,在部门公示考核结果。
被考核人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的3天内申请复核,化学化工系党总支师德师风考核小组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公示期满并无异议后,将师德师风考核材料交被考核人签字,部门留档备查,并将师德师风考核过程、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报告,和部门师德师风考核实施细则一并交回学校师德师风考核领导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