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和县
招聘宣讲会
2018年3月20日,为了响应国家对教师的培养以及重视,特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和县对教师需求,于一区1c-101面向即将毕业的大四学生召开了专场招聘会。
新和县位于天山南麓,塔里木盆地北缘,总面积5820.46平方公里,辖4乡、4镇、1个片区管委会,总人口20.2万人,314国道、吐和高速和南疆铁路横贯县境,距龟兹机场20公里,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十分便利。
新和县历史、人文、旅游资源丰富,是古“龟兹国”繁锦之区,享有“白马古河”、“汉唐重镇”、“龟兹故里”、“班超府治”的美誉。境内有托乎拉克艾肯石窟、夏合吐尔遗址(唐柘厥关)、玉奇喀特古城、通古斯巴西城址等宝贵历史文化遗产65处,是历史古城和旅游胜地。
新和县现有中小学、幼儿园138所(幼儿园72所,小学54所,初中10所,普通高中1所,职业技术学校1所),在校生53208名(幼儿园14500名,小学生24970名,初中生8370名,普通高中生3279名,职高生2089名)。 全县教职工人数为3412人。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本次招聘以内地师范类院校符合招聘岗位专业需求的本科、研究生学历应届和往届未就业毕业生为主,师范类院校的学前教育专业可放宽至大中专学历。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政治觉悟高,热爱祖国、品行端正,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志愿在新和县从事教育工作。
2、年龄符合岗位要求(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前岗位要求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已取得或2019年7月能按时取得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
5、具备岗位招聘条件:初、高中教师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小学应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的学前教育专业可放宽至中专学历。应聘者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岗位要求相同或相近(详见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要求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全国普通全日制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生优先录取;学前教育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优先录取;党员、在校期间担任过班干部、获得各类荣誉的优先录取。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近三年在公务员、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及其他招录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人员。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人员。
3、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人员。
4、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凡在招录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招录资格。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报、现场和内地招聘方式。
报名邮箱:1461008724@qq.com(邮件主题格式:姓名+毕业院校+专业)
联系人:郑老师19999715285
咨询电话:0997-8166809
招聘咨询QQ:14610087
2019年新和县招聘教师QQ交流群:653202678
报名地址:新疆新和县教育局教师工作办
内地招聘方式详见招聘信息。
根据工作实际,拟分两组到内地招聘,拟于2018年11月上旬出发。
第一组:(重庆、四川、湖南、湖北、贵州等省市)
组长:张秀玲(新和县幼儿园书记):18999065333
成员:尹荣荣(新和县幼儿园教师):15003019690
第二组:(甘肃、陕西、山西、河南、山东、安徽等省市)
组长:孟强领(新和县实验中学教师) 18196309789
成员:陈江红(依其艾日克镇中学副校长):13565128198
(二)资格审查
提供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招聘
我县将派专人赴内地院校,以面对面交流和试讲方式为主,在应聘人员符合岗位条件且有意向到新和县工作的情况下,双方签订招聘就业意向协议,并完成登记报名和资格审核。
(四)聘用
1、政审
按用人单位规定进行政审,填写《新和县2018年招聘教师政审表》,政审不合格不予聘用。
2、聘用
已签订意向协议的学生须参加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教师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待正式录取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如已签订意向协议学生未被自治区统一录取,在2019年—2021年期间按正式录用教师标准同等支付工资、津贴等,生活条件和福利待遇按本县正式教师同等对待。
(五)解聘
已签订协议人员2019年-2021年连续3年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教师考试仍不能通过的,我县可解除已签订的意向协议,并协助推荐其他就业岗位,如因其他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履行义务的需要按照协议规定内容按照程序解除协议。
四、工作待遇
1、食宿保障。为所有教师在城区提供一套教师公寓,在乡镇工作另外在乡镇再提供一套周转房。
2、工资待遇。2019年被自治区统一招录的教师,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招教师的标准发放工资;未被自治区统一录取的被聘人员在三年内(2019年--2021年)应积极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教师考试,并报考新和县岗位。2019年--2021年期间,纳入县财政保障工资,按正式录用教师同等对待。具体如下:
中专学历享受每月4898元工资待遇和财政1675.52元五险一金,合计6573.52元。
大专学历享受每月4974元工资待遇和财政1704.51元五险一金,合计6678.51元。
本科学历每月享受5036元工资待遇和财政1729.9元五险一金,合计6765.9元。
选择在基层工作的教师,每月还可以享受基层补贴。严格落实教职工探亲假制度,家的温暖、年的味道永远驻在你心中。
3、探亲假期。凡已签订意向协议的新教师到我县工作后,未婚教职工每年给探亲假期一次,并按照在编教师探亲报销标准给予报销往返交通费(硬卧标准)。探亲假原则上安排在寒、暑假期间。
4、聘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县教育局负责全面监督,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予以续聘,不合格人员按照合同规定解聘。
5、为保证聘用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聘用人员的合同管理、考核、解聘、人事争议等事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自治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试行办法》、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试行办法>的通知》(新党办发[2007]39号)和《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党办发[2007]40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