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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与材料工程系学生个人奖项评选细则

发布日期:2025-06-09 作者: 点击: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一步培养和树立大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对综合素质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结合我系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学生个人奖项奖励对象

学生个人奖项分别为吕梁学院院长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道德风尚奖、科技创新优秀生、文艺优秀生、体育优秀生,奖励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大二年级以上学生。

(二)学生个人奖项评选程序

1.按照学生手册中《吕梁学院学生表彰奖励办法》规定比例计算名额并分配;参评学生必须符合《吕梁学院学生表彰奖励办法》相关奖项的评选条件。

2.学生个人提出申请;

学生按照附表:《化工与材料工程系学生个人奖项评分表》进行赋分自评,并提出申请,附相关证明材料。

3.辅导员组织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审核证明材料,进行评议推荐;

4.系部学生审核。

最终按照班级相关奖项名额数综合评定,确定获奖候选名单,并进行获奖候选名单公示,公示无问题后将获奖名单上报学校审核。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设置如下:

组长:武文、张改清

副组长:李蜂、霍晓东、郭宇琦

组员:郝丽娟、杨转转、韩燕梅、杨虹、苏娟娟、杨苗苗、成健

秘书:王莹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学生个人奖项。

1.评定学年度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2.评定学年度内为留降级的。

3.评定学年度内《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未达合格的(残疾学生及其他特殊体质学生除外)。

4.在评定年度内,学生所在宿舍为公寓文明创建不达标宿舍;

4.在评奖学年内,无故旷课的学生;

5.在评奖学年内,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学生;

6.在评奖学年内,有不及格科目(包括所有课程)的学生;

7.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化工与材料工程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3月

化工与材料工程系学生个人奖项评分表

姓名


学号


专业班级


政治面貌


职务


联系电话


2023-2024学年综合成绩排名

如:5/40

申请奖项

£吕梁学院院长奖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道德风尚奖 £科技创新优秀生 £文艺优秀生

£体育优秀生

评分项目

指标维度

具体内容

得分

技能证书最高20分

CET-4通过赋4分,CET-6通过赋6分


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赋4分,计算机二级及以上证赋4分,其他职业技能证书每项赋4分

学业水平最高40分

学年智育成绩

10分

班级排名1名赋10分;班级排名2-3名赋8分;班级排名4-6名赋6分;7-10名赋4分;11-15名赋2分;16-20名赋1分


学年科技创新最高赋30分

论文发表:公开发表论文国家级核心及以上赋10分;核心赋6分,省级赋2分;专利:发明专利赋10分,实用新型专利赋5分

国家级学科竞赛一等奖赋10分,二等奖赋6分,三等奖赋4分;省级学科竞赛一等奖赋6分,二等奖赋4分,三等奖赋2分;校级学科竞赛一等奖赋4分,二等奖赋2分;(同一竞赛只取最高级计分,参赛项目为院教函〔2024〕22号文件中规定的赛事)

“挑战杯”“互联网+”省级以上获金奖,项目负责人赋10分,参与赋5分;获银奖,项目负责人赋6分,参与赋3分;获铜奖,项目负责人赋3分,参与赋1分。校级赋分参考省级,赋分均减半。(同一项目只取最高级计分)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国家级项目负责人赋10分,参与赋5分,省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赋6分,参与赋3分。校级项目负责人赋3分,参与赋1分。(同一项目只取最高级计分)

担任科研小助手(一学年)赋4分,一学期赋2分

上一学年获得“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军训优秀标兵”等学生手册规定的个人综合奖和个人单项奖,每项赋10分

日常表现最高40分

志愿服务时长

10分

大于等于30小时赋10分;30-20小时之间赋8分;20-15小时之间赋6分


各类活动

10分

各类班级、系部、学校活动中不配合提交相关材料、无故缺席或旷到一次扣4分

积极参加校系运动会、篮球赛、足球赛、文艺晚会和各种校园文化活动,辅导员视情况赋1-10分

宿舍评选不合格1次扣3分

学生干部

10分

校系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副部长及以上)赋10分,普通学生干部赋6分

班长、团支、学委赋8分;其他干部赋5分

政治面貌 10分

正式党员赋10分;预备党员赋6分;积极分子赋2分

总分

100分


辅导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