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激励和促进班 主任更好履行岗位职责,依据《吕梁学院班主任管理办法》《吕梁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吕梁学院师德考 核实施办法》《吕梁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班主任是指学校从优秀专任教师、管理人员中选聘的人员,主要从事学业指导,辅助辅导员开展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
第三条 班主任考核工作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 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注重实效,更好 地发挥其在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的教育、引领与服务作用。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系一线工作的班主任。
第五条 考核时间按照学生工作部总体部署进行。
第二章 班主任工作职责
第六条 班主任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指导学生课程学习,成为学生的学业导师。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目标,掌握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及时了解本专业教学计划的实施及教学进展和学生的学习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学业指导,开展教育和帮助工作。
2.辅助辅导员开展学生思想教育,成为学生人生的领路人。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的成长特点,开展阶段性的成才指导和教育,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的理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3.辅助辅导员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成为学生生活上的长者。掌握学生的情况,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帮助学生排忧解难。
4.辅助辅导员抓好班级建设,营造良好的班风。
第七条 班主任工作流程
1.提前报备:每次学业指导前,班主任根据班级实际情况确定主题、时间、地点及开展方式等,提前向班级辅导员进行报备,辅导员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
2.学业指导:严格按照报备内容开展学业指导,并做好详细记录,填写《班主任工作记录表》(附件1、附件2)。
3.审核确认:班主任提交相关过程资料,先后经班级学生、辅导员、院系领导审核确认。
第三章 考核方式
第八条 为保证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系级班主任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班主任考核工作。
组 长:武文
副组长:张改清、郝丽娟
成员:李蜂、霍晓东、郭宇琦
班主任提供本学年详细工作记录,附件1《吕梁学院班主任工作记录表》,另须附详细的工作记录(附件2 手写),包括文字资料、图片资料等。院系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附件3)。
第四章 考核结果及运用
第九条 考核结果分为:分为“优秀 ”“ 良好 ”“合格 ” 和“不合格 ”四个等次。“优秀 ”所占比例不超过10%,包 含小数点采用只舍不入的原则。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一)未完成规定的工作职责及工作量要求的;
(二)存在学校师德师风负面清单规定中任一条款行为的;
(三)不服从组织安排,拒不接受工作任务或工作不作为、懒作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无故不参加考核的;
(五)其他经学校考核小组认定的一票否决项的。
第十一条 考核结果将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晋级和各 类奖惩的重要依据。
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核发相应的工作量。考核结果不 合格者,不认定其班主任经历,同时停发或减发相应的工作 量。
不合格原因 | 工作量发放办法 |
第八条第一款 | 根据未完成工作量所占规定工作量的比例进行扣减 |
第八条第二款至第五款 | 全部停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