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专区
其他
当前位置: 首页>>下载专区>>其他>>正文

    化学化工系仪器设备、耗材、药品等领用、使用

    2019年11月05日 12:58 供稿: 编辑:hxhgx 点击:[]

    一、仪器设备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学校相关采购流程,进行采购前申报、采购、安装调试、使用培训、验收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始使用。

    二、以实验室为单位,全部大、小型仪器设备及时填写好使用登记表。(学校统一模板印制)

    三、仪器设备的维修按照化学化工系仪器设备维修流程进行维修(见化学化工系实验室管理制度汇编)。

    四、实验室用耗材,由各实验室申报,按照采购流程采购入库后,由库房管员发放。领取人务必在领取单上签字后方可拿走使用。

    五、领用药品时,以实验室为单位,填写好《化学化工系实验药品领用登记表》(附件1),领用签字后,一式两份,实验室留存一份,库房管理员留存一份。

    六、每次实验完成后,及时填写好实验室的药品使用登记表(附件2)、仪器设备(包括玻璃仪器)损坏登记表(附件3)。其中附件3于学期末交由系实验室负责人(张璞)统计汇总。

    七、危险化学药品,各实验室在完成本学期全实验项目时,及时交回药品库管理员,实行统一包管。并填写《化学化工系药品、试剂回收统计表》(附件4),下次使用前再按照程序领取。

    化学化工系

    2019114

    上一条:附件4 吕梁学院考试管理规定(修订) 下一条:调停课表

    关闭

版权所有 : 吕梁学院化工与材料工程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