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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学化工系学生实验原始数据记录和数据处理规范

    2019年09月27日 18:49 供稿: 编辑:hxhgx 点击:[]

    一、原始记录

    1.原始记录是记述实验过程中的各种实验现象及检测数据的原始资料,因此,必须详细记录,以保证其科学性,严肃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2.实验前必须科学、合理地设计原始数据和实验条件的记录表格。

    3.原始记录的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完整,不得任意涂改、贴盖。如数据确需更改时,应在错数上划两条平行横线,在其上方写上正确的数据。

    4.原始记录各项内容应逐项填写,若有缺项,应在格内划一斜线,所采用的计量单位,符号和计算公式必须按有关规定、规范要求执行。

    5.测量数据记录的有效位数应与检测系统的准确度相适应,不能超过检测方法最低检出限有效数字的位数,必须且只允许保留一位可疑数字,不足的部分以“0”补齐。

    6.原始记录应真实地记录实验现象,测试的数据及情况,不准转抄。仪器自动记录数据应剪下贴在原始记录纸上。

    二、数据处理

    1.测定结果报出的位数,对测定结果的准确性和核对测试质量以及数据资料的整理都是十分重要的,分析测试数据的有效位数应与测试系统的准确度相适应,在记录测试数据时,只保留一位可疑数字。

    2.采用标准曲线时,至少有5个点,最高点和空白要双样平行,绘制标准曲线或直接用回归方程计算。

    3.各种仪器,设备及玻璃量器的校正值均参与数据处理。

    4.按有效数字计算规则进行。

    a、在运算过程中,可比规定的有效数字多保留一位而后根据数字的修约规则决定取舍。

    b、加减运算时,得数修约以小数位数最小为准。

    c、乘除运算时,得数修约的有效位数应与有效数字位数最小位数相同。

    d、对数计算中,对数的有效数字位数与真数的有效数字位数相同。

    e、进行平方、立方或开方运算时,计算结果有效数字的位数与原数相同。

    5.数据异常值的判断和剔除:监测数据离群值的判断与剔除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6.整理的数据应填入原始记录的相应部分。

    化学化工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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