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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学化工系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制度

    2018年09月03日 12:20 供稿: 编辑:hxhgx 点击:[]

    一、实习实训的目的

    本科实习实训是学校人才培养中十分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巩固学生的理论知识,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敬业精神,使学生了解社会、接触生产实际、增强劳动观念,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实习实训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办法。本办法所指的实习实训是教学计划中规定的专业综合训练,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社会调查等实践性教学环节。

    二、实习实训内容

    专业综合实训是从实践性教学入手,结合实验、实训和实习等方式,最终获取企业需要的高素质、复合型和应用型人才。从现实角度出发,学生不可能完全脱离学业参与到社会生产中区,专业综合实训往往以模拟企业经营管理的渠道展开,让学生有更多的工作体会和工作经验.

    实习实训应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实习项目进行。其中校内实习为专业综合训练(4周)。校外实习。非师范类专业包括专业实习(14周),金工实习(2周),专业见习(2周)等。师范类专业的包括教育见习(2周),教育实习(8周),化工见习(1周)等。

    根据专业的不同性质,在满足各自实习大纲要求的基础上,可以采取集中组织实习、灵活分散实习。 对于分散实习的学生应加强指导与管理,不得放任自流,要特别加强实习生安全防范意识教育,防止实习期间意外事故的发生。分散实习学生必须填写《吕梁学院学生校外分散实习申请表》,经系审批后方可执行。对分散实习的学生按学校的要求配备好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通过电话、网络、下点巡视等形式对学生实习进行指导,并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分散实习的学生,返校后应组织好实习考核,并结合实习单位评定的成绩和平时成绩确定最终实习成绩。《吕梁学院学生校外分散实习申请表》原件由教学系归档保管,学生本人、接收单位各持复印件一份。

    三、实习实训的组织与管理

    实习实训工作由系主任指导,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和各专业实习小组。

    组织拟定实习实训计划,于每学期末填报下学期各专业实训实习工作计划(包括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并报送教务处和分管领导审批。

    确定实习实训地点。组织编写实习实训大纲,制定详实的操作性强的实习指导书(或实习手册)。

    教学系部应在实习前组织相关指导教师做好实习准备工作。对学生进行实习实训动员,讲明实习实训目的及要求,宣布实习纪律,特别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并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保证书。

    指导本系部各专业实习实训工作,深入实习现场开展调查研究,解决实习中的问题。

    加强与实习实训单位的联系。提前将实习大纲和相关资料送到实习单位,便于实习实训单位了解实习内容及要求。

    确定实习指导教师。

    1. 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熟悉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生产过程和环节等方面知识、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教师担任。

    2. 为了保证实习质量,各系部应指派符合要求的一定数量的教师进行实习指导。原则上按1520人配备1名指导教师。实习实训指导教师队伍应坚持老中青结合的原则,并有计划地合理轮换。

    3. 检查、评估实习质量。

    4. 组织开展实习实习实训总结工作。

    1)实习实训结束以后,认真做好实习总结工作,于实习结束后2周内报送教务处。

    2)负责实习实训总结和学生实习报告等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

    四、实习实训要求

    实习开始前,要召开实习动员会,向学生阐明实习的目的与意义、实习的内容、实习要求、成绩评定标准、实习纪律以及安全保密等方面的内容。

    首先,进行思想教育,院领导和教学班级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认真学习有关的文件、材料,充分认识专业实习的重要性,明确实习目的,端正实习态度。其次,准备资料,以便使学生熟悉实习内容,由指导教师对课题或校外实习项目进行说明,提出要求,写出实习计划。再次,准备实验室,由于校内实习主要在实验室进行,实验室应做好所需软硬件的准备,还要做好办公用品的准备工作。最后,有组织、有目的地进行一些经验介绍、经验交流等的报告活动,对进入实验室的纪律、规章制度、注意事项应反复强调;到校外实习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报告,介绍实习单位的基本情况,明确进入实习单位的人员所要遵守的纪律等。

    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根据实习实训大纲,结合实习实训单位的具体情况,拟定实习实施计划。

    讲授实习实训大纲内容,让学生明确实习的目的和要求。

    指导学生写好实习实训日记、实习实训作业、实习实训报告等。

    负责学生的安全工作,负责学生思想教育、纪律教育和组织管理工作,对违反纪律的学生应及时处理。

    贯彻启发式的实习指导原则,教师要认真进行质疑和答疑,要求学生勤观摩、勤思考、勤动手。

    与实习实训单位加强联系,争取对方的指导和帮助。

    实习实训结束后,根据学生实习期间的表现、实习报告的质量以及考核结果等,评定实习成绩。做好实习总结,于实习结束后2周内完成实习报告、实习成绩等资料整理工作,并交系部存档。

    指导教师在指导实习实训期间应当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或从事其它工作,不得私自找人顶替指导,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对实习实训学生的要求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及实习实训单位的安全、保密及劳动纪律等有关制度。

    严以律己,要树立吃苦耐劳的精神,要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必须服从实习指导教师的统一安排和指挥,遵守实习实训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实习纪律和实习单位有关规章制度,遵守生产操作规程,遵守社会公德和交通秩序,注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严防各类事故。实习实训期间未经指导教师允许,不得独自行动和在外住宿。学生因违纪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并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按时完成实习实训大纲规定的实习项目,并按要求完成实习作业、实习报告等。

    实训实训期间,团干部、班干部要主动承担和协助教师做好各项工作,发挥党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实习实训成绩评定

    实习结束时,要考核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全面表现。实习成绩评定参照《吕梁学院本科实习(见习)管理办法》(院政字[2013]179号)。实习不得免修,成绩不及格不准毕业。学生必须完成实习的全部任务,写好实习报告,方可参加成绩评定。学生实习成绩应综合体现学生在整个实习实训过程中的表现和所取得的成效。学生见习、实训结束后,撰写实习实训报告。指导老师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参考实习单位对该实习生的实习鉴定,根据学生的纪律表现、实习笔记、实习作业、实习报告、考查成绩以及等情况综合评定实习成绩。

    实习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实习成绩评定要从实际出发,力求客观、公正、准确,从严要求,防止偏低偏高现象。实习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优秀率应控制在30%以内,优良率的比例不超过40%。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优秀标准

    1. 实习态度端正,尊重和服从带队教师、指导教师和实习点指导人员安排,言行举止文明礼貌。能严格遵守实习纪律和实习单位有关规章制度,遵守生产操作规程。

    2. 全部完成实习大纲的要求,实训效果好,动手操作能力强,技能考核优;考核时能圆满回答问题;

    3. 在实训单位表现优秀,无违纪现象。受到实训单位好评;

    4. 实习实训报告有丰富的实际材料,内容真实、具体,论述正确,并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能运用所学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深入分析;在本专业知识领域方面有一定的见解或独创性。

    合格标准
    1. 实习态度端正,尊重和服从带队教师、指导教师和实习点指导人员安排,言行举止文明礼貌。能严格遵守实习纪律和实习单位有关规章制度,遵守生产操作规程。

    1. 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基本完成实训任务,有一定的动手能力,技能考核为合格;考核中能基本回答主要问题,但有某些错误。

    2. 在实训单位表现一般,无违纪现象。实训单位反映较好

    4. 实习报告有主要的实习材料,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实训报告内容真实,有一定的数据做支撑,有一定的收获、体会和见解,文中基本概念正确,文理通顺,评定等级为合格。

    良、中等级参照优秀和合格标准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以不及格论。实习实训不及格者必须重新实习。

    1. 实习中严重违反实习纪律,违反实习(实训)单位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并造成严重安全责任事故、其它严重事故或造成恶劣影响者。

    2.未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者;不能完成实训任务,动手能力差,技能考核为不合格者;

    3. 抄袭实习报告或实习报告材料不真实。实习成果者;

    4. 实习缺课达三分之一以上或者无故旷课三天以上者;

    以上三个方面的成绩评定为:技能考核由学校指导教师和实训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打分评定;实训表现以实训单位鉴定为主;《实训报告》成绩由专业研究室及任课教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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