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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1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2017年11月20日 19:44 供稿: 编辑:hxhgx 点击:[]

    院教函[2017] 60号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1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教务处定于2017年11月20日~2017年11月26日(第12教学周)开展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现将学生网上评教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对象
    2017-2018学年第1学期本校全体授课教师。
    二、参评对象
    2017-2018学年第1学期本校全体在校学生。
    三、评教方式
    学生评教工作采用“网上评教”的方式,请各部门及全体学生积极支持配合。
    四、评教网址
    教务管理系统校内网址:http://202.207.236.11/jwweb
    教务管理系统校外网址:http://jwgl.llhc.sx.cn:8003/jwweb
    五、网上评教流程
    学生打开“教务管理系统”网页窗口→选择学生身份,输入学号、密码和验证码登录→点击“网上评教→教学评价表”菜单→在右边窗格中点击某一门课程最后一列的“未评”链接弹出教学评价表,评完一门后点击“提交”按钮返回到本学期评教课程界面;重复上述过程直至评完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注:必须评完每一门课程)
    六、评教要求
    1、各系(部)要对学生网上评教活动进行指导,强调学生评教时所用的个人信息不会被系统记录,即系统进行评教时使用匿名记录方式,使学生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教。
    2、各系(部)在组织动员时,要引导学生树立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坚持客观公正评教,要使学生明确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对学生既是权利也是义务,要让学生认识到评教是维护自身的权益。
    3、各系(部)由分管教学副主任与各班级班主任负责。教务处将把网上评教情况作为系(部)教学管理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
    4、学生按自己的意愿并秉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评教。不允许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导向或暗示。不允许代评,更不允许弄虚作假。
    5、学生网上评教工作截至2017年11月26日前完成,过期将关闭网上评教系统,未进行网上评教的学生将被限制查看教务系统内本人的所有课程成绩。
    希望各系(部)督促学生按时评教,对教学评教工作高度认真负责,评教工作中如果出现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联系电话:13994813707(李老师)。

                            教  务  处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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